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日期:2015/5/21 14: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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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
联系人:印玉堂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氯碱、ECH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本项目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底建成交工,2013年3月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试生产期间满负荷运行,生产运行期间的各种指标均达到要求。试生产运行期间各岗位设置的防毒、防尘、防噪声及应急救援等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公司配备了防毒口罩、防尘口罩、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工人在上岗前均接受了职业卫生与安全知识培训,能较熟练的操作相关仪器设备。经职业健康体检未发现职业相关疾病和职业禁忌证,项目运行期间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
本项目工艺装置分为氯碱装置(盐水精制、电解、氯气处理、氢气处理及氯化氢合成、液氯及包装)、环氧氯丙烷装置(甘油氯化、皂化、环氧精制、氯化钙蒸发及干燥)。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 金炜、张兆金 陪同人: 郭萧枫
采样人: 程芳岩、张兆金、延保强、徐成龙
检测人: 王海峰、秦晓雯、马永香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氯气、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环氧氯丙烷、二氯丙醇、其他粉尘(氯化钙)、氧化钙、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属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整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