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尔德油田技术有限公司5000吨/年油田用助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日期:2017/10/23 16:31:38   浏览次数:    作者: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沃尔德油田技术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东营区胜利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郑奇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山东沃尔德油田技术有限公司5000/年油田用助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本项目于200412月开始试生产,试生产阶段,各类设备正常平稳,生产负荷达到满负荷,产量平稳,能耗较低,基本达到设计指标,试生产情况良好。

生产情况:各工艺参数、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公用工程设施和各种物料消耗指标在设计范围内,生产达到设计能力,产品质量达到规定指标。
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情况:本项目在液体车间侧墙安装2台轴流风机;干混车间卧式混合机旁安装1台除尘器(定制),自运行以来防护设施运行良好。办公楼配备急救药箱,厂区设置应急救援通道;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公司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建立了防护用品发放台账及使用记录,并按期发放。
该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纳入该公司现有的管理体系。该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岗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告知,委托东营市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健康查体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了警示标识,为生产岗位工人配备了个体防护用品。以上职业卫生管理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张丹丹、高成彬     陪同人:郑奇峰

采样人:魏晓明、马永香

检测人:李娜、李韦霄

四)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噪声。

化学毒物:生产车间等场所产生或存在化学毒物浓度检测结果和各岗位工种接触化学毒物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噪声:个人噪声剂量测量2人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岗位工人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测量结果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从检测结果和职业病预防控制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在采取本项目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后,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整改后通过。

 

信息公开
0546-8070678
公司概况  |   新闻中心  |   检测设备  |   服务项目  |   信息公开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六路25号山东华特电气办公室101室 鲁ICP备123456789号
版权所有 山东百斯特职业安全监测评价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14 All Right Reserved 技术支持:济南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