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鑫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t/a溶剂油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日期:2017/10/24 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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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东营市垦利区鑫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东营市垦利区垦利街道办事处苍州村东
联系人:范亮亮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东营市垦利区鑫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t/a溶剂油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本项目于2002年6月开工建设,2002年12月建设完成,2003年1月进入试运行阶段,目前该项目试运行生产情况良好,负荷达到满负荷。生产设备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开启和使用,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符合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条件。
该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纳入该公司现有的管理体系。该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对该项目岗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告知,委托垦利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职业健康查体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为生产岗位工人配备了个体防护用品。以上职业卫生管理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高成彬、马永香 陪同人:范亮亮
采样人:高成彬、马永香、张兆金、刘志友、胡青
检测人:王丹颖、胡青、马永香、王海峰、燕丽
(四)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正戊烷、正己烷、正庚烷、环己烷、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氢氧化钠、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乙酸、工频电场、噪声、高温。
化学毒物:本项目各岗位产生或存在化学毒物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各岗位工人接触化学毒物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检测结果除生产车间出料口粉尘浓度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
噪声:本项目个体噪声测量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限值。
高温:锅炉房的高温测量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限值。
工频电场:配电室工频电场的测量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限值。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从检测结果和职业病预防控制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在采取本项目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后,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整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