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基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球罐、常压容器、野营房生产加工项目竣工公开
日期:2021/1/4 10:52:38   浏览次数:    作者:

山东宏基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10月,位于东营西郊工业园区阜盛大街8号(N37°28′56.04″ E118°25′56.44″)。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机械设备、H型钢、常压容器、压力容器制造;管材、活动板房、野营房、金属制品加工销售;热水器、散热器、工程机械设备销售、维修;钢材、木材、煤炭、建材、管道配件、撬块、五金工具、灯具、家具、电器、电缆、铝合金制品、纺织品、劳保用品、仪器仪表、计算机及耗材销售;房屋、机械设备及船舶设备租赁;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技术服务;海洋钻井及其技术服务、采油作业及其技术服务;海上固定平台和海上移动平台的制造、安装、维修、拆除;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工业产品包装服务;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环境污染治理;钢模块、钢管桩、钢格栅、螺旋管、直缝管和卷制钢管生产;再生资源回收;自营或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等。

20156月,山东宏基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始建设球罐、常压容器、野营房生产加工项目,并委托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7月,垦利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垦环建审[2015]038号。

项目位于位于东营西郊工业园区阜盛大街8山东宏基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20280m2。项目计划投资156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28%。项目实际投资162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5%。项目主要建设两座生产车间及附属用房一座,车间及附属用房总占地面积7095 m2,其他依托原有设备。

项目于20168月竣工,由于市场原因,该项目一直处于停顿状态。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20151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8]02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公开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地址:山东宏基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山东宏基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经理

联系电话:13963383782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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